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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会计的三种收益观

  三、变现收益:真实会计收益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决策有用性会计目标逐渐占据统治地位,现金流量信息受到了普遍关注。与特定企业最直接相关的财务信息的潜在使用者,一般较关注企业获得有利现金流量的能力,因为他们的决策都和期望中的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有关。现金流量表进入财务报表体系后,对现金流量以及变现收益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所谓“现金至上”“现金为王”的观念日益受到重视。因为从理财的角度看,企业持有足够的现金,不仅可以满足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质资源的需要,而且可以满足对外投资的需要,还可以满足日常支付、临时性需求等需要。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或可动用的现金资源,则可能导致生产经营的中断,或者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甚至引发财务危机。因为只在账面上表现的会计收益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企业不能拿这种收益进行分配,不能补充生产资料,不能缴税。收益的“虚拟性”必然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与支付能力的不协调,甚至使企业暴露在财务风险之下。当企业的收益大部分为“虚拟收益”时,也可能就是企业面临清算之日了。利润是一个抽象概念,而现金是一个物质资源。收益的虚拟性导致会计盈利是一些毫无意义的数字,所以它们无助于投资和生产决策,并且,建立在这些数据基础上的股票价格也不可能向竞争性投资活动中的资源分配发出有用信号。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企业的会计收益与其现金流量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由于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收益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应当在实现或发生时就确认,而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这就导致了有些收入虽然没有形成现金流入,但可确认为收入;有些成本费用虽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可确认为成本费用。虽然从企业持续经营的整个期间来看,企业的总收益和现金净流量是一致的,但在特定会计期间,两者往往存在着差异,因为有很多会计收益并未真正实现现金流入。

  收付实现制作为与权责发生制可以相提并论的一种会计确认基础,在确认收益时既不遵循持续经营假设,也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而是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作为确认标准。因此,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会计收益是一种更具直观性的收益,是真实收益,是可以进行分配、缴税、偿还债务的收益。收付实现制的运用可以使企业的会计收益最大限度地与其发生的现金流量接近,使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因此,对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真实收益比账面收益更具有决策相关性。西方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价值的最终决定因素是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非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收益。

  因此,收益的变现性是决定会计收益质量的重要标志。目前,企业收益能力差,一方面表现在企业本身缺乏创造会计收益的能力;另一方面表现在账面收益与变现收益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收益变现性差是收益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在企业实现收入的同时,是应收款项的增加,而非现金的增加;账面收益大于变现收益;付现成本大于非付现成本;有盈利但无偿债能力或支付能力等等。因此,以变现性为标准确认的会计收益,是一种真实的收益。建立在变现性基础上的会计收益具有如下优点:其一,可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其二,可以使企业的盈利能力与支付能力保持一致;其三,可以用会计收益指标真正反映资产的服务能力,即其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

  但是,强调现金流量和变现收益的重要性,只是对传统会计账面收益观的批判性意见,并不意味着要以现金流量和变现收益取而代之。合理的解决思路是:把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即把现金流量及其变现收益与账面收益相结合,这样比任何一个单独使用更为有用,更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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