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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核算账户设置之我见

  2.企业对“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也需作相应的调整,具体格式如下:

  填表说明:

  第1行的期初未交数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初数填列,多交数以“-”号表示;

  第2行的应交增值税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3行的销项税额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4行的出口退税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5行的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6行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抵扣额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7行的期初未抵扣数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科目期初余额填列;

  第8行的本期待抵扣数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9行的期末未抵扣数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第10行的减免税款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11行的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12行的已交增值税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13行的期末未交数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表内钩稽关系:2行=3+4+5-6-10-11,9行=7+8-6,13行=1+2-12.通过对上述科目和明细表进行更改和补充后,不仅能达到《补充规定》在“应交税金”明细科目下增设“未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税金”、“转出多交税金”科目的要求,而且它还具有如下优点:

  (1)核算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更加简洁、明了,会计人员核算时更容易操作,实用性强。

  (2)将原“应交增值税”科目更改为“待交增值税”以及将“未交增值税”更改为“应交增值税”科目,更合逻辑,也容易让人理解,且保留了“待交增值税”余额为当期留抵数的模式,达到了防止当月应交抵顶上月欠税的目的。

  (3)将原“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取消,实际上缴的增值税统一在新设置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核算,全面反映了本期、本年累计上缴增值税的情况,且能反映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等情况。

  (4)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格式更改后,对于区分当月已交、当月留抵、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等具体情况更加直接明了。即使不懂财务知识的人也能看懂该报表。

  (5)使用会计电算化进行年末余额结转时,不再需要人工结转,可自动将年末未抵扣数结转为下年的“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年初数;将年末未交数自动结转为“应交增值税”贷方的年初余额,年末多交数自动结转为“应交增值税”借方的年初余额;其余“待交增值税”的下级明细科目年末全部结平,不留余额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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