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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险点的选择与设置



  第五项应实施的审计程序,是指针对该项风险点的特点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审计风险点的审计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通过确定合理有效的审计程序,采用常规程序和非常规程序、替代程序和补充程序,发现和检查风险点。本项目的设置目的是为了审计人员的具体操作。

  第六项是编制审计报告时的考虑。应该根据独立审计准则中对审计报告以及对各类问题披露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事务所审计实务的具体实践,依据重要程度,考虑报告类型以及在报告中的披露和如何披露。

  审计风险点在实务中的运用

  审计风险点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制订。统一制订出于这样的考虑;事务所是法人单位,是审计风险的承担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将由事务所承担,事务所有责任和义务对审计风险进行防范和化解。另外,由事务所统一制订而不是由事务所下设各部问或注册会计师个人制订,是因为事务所可以总结多年执业的经验教训,集中事务所的人力、物力资源,集思广益,聚沙成塔,推出一套适合本所实际情况、行之有效的审计风险点模式。

  审计风险点的内容可传达到全体审计人员。让助理人员在实施审计程序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注册会计师)在督导助理人员和全面考虑审计项目时,三级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对照审计风险点,分别不同层次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完成各自的工作。

  审计风险点作为事务所全面质量控制的一个方面,在实施和运用之前,可以通过培训,让全体审计人员理解和掌握,在执行审计项目中,通过督导、咨询、监控等手段,让审计风险点得以有效运用和发挥作用。

  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审计风险点揭示的是审计活动中具有代表性的现象,而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审计问题千变万化、错综复杂,所涉及的审计风险各不相同,没有固定的模式。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千万不能采取教条的态度看待和运用审计风险点,如果用风险点去生搬硬套审计实务中的各种形象,那就违背了建立审计风险点的宗旨和本意,是不可取的。

  第二,不能以审计风险点的检查代替审计程序的全面实施。要防止以下倾向;审计过程中只对风险点的内容进行审查,而不执行整个审计计划——即对各个会计科目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这样做属于本末倒置。只有全面执行审计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才能把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第三,经济生活中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倾向性问题,反映在审计实施中,各个时期的审计风险点也不尽相同,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变化。因此,经济形势发展和审计环境变化以后,必须适时修改和健全已经建立的审计风险点。只有这样,建立的审计风险点模式才具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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