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离任稽核过程中必须改进的几个方面 |
| 当前位置: 论文资料 >> 会计审计 >> 审计 >> 银行离任稽核过程中必须改进的几个方面 | ||
| 银行离任稽核过程中必须改进的几个方面 | ||||
|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本人提出几点建议: 一、离任稽核工作应在一个规范化的程序下进行。离任者的离任必须在离任稽核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鉴定以后,确定其离任与否。离任稽核过程中,离任者作为被稽核对象,应在原岗位接受稽核、检查和质询,积极配合和协助离任稽核的开展。对于稽核查出的问题,应有离任前由其本人加以妥善处理和解决。因工作需要应尽快离任的,应在进行工作交时同接任者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以保证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妥善处理。 二、他任稽核应根据不同的级别,确定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也不能死搬“下审一级”的原则,我认为对于本级行中层干部的岗位轮换及调往系统外的离任人员的稽核,可由同级行行长指定,由本级行同级稽核部门人员组成稽核组,对于同级行的行长和准备提拔到本级行担任行级领导干部的离任人员,离任稽核应采取“下审一级”的原则,收上级行组织人员开展稽核。对于提拔到上级行担任领导职务的离任员,可采取没有隶属关系的交叉稽核或委托社会审计部门开展离任稽核,以保持自古以来稽核工作的超脱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打消稽核部门人员的顾虑,提高离任稽核评价鉴定的可信性,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离任者的工作业绩,存在的问题,做出符合事实的评价和鉴定。 三、对信贷资产潜在的风险及该6行的发展后劲在重点进行分析,以客观、公正地评价离任者的贡献和存在的问题。对由责任人审批发放的贷款,特别的大额资产、负债情况及担保、抵押手续的合规衙法性,再从借款人当前的经营状况分析企业发展前景,确定该笔贷款是否能正常运转,这样不公对离任者有了一个正确的交待,而且对接任者也能实事求是。同进,我们在稽核过程中,还应通过稽核调查,分析离任者在任期内是急功近利以求短期效益,还是苦练“内功”打牢基础适应市场,主要是分析该行的网点建设,在社会上的声誉,市场占有份额及作为一行之长的行长(主任)在地方上的形象,社会活动能力等,以便综合评价离任者的功绩。 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离任稽核工作实际是对某一单位的全面稽核,稽核的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以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在进行离任稽核过程中,审计、人事、监察部门应共同配合,相互协作,在实施离任稽核前,应广泛收集整理纪检、监察部门对该行及报任者的有关情况,使审计人员心中有数,特别是人事监察部门一年一度的干部考察结果,更是我们从事稽核的依据。 五、对审计稽核结果要进一步公开。进一步公开的方式主要是:(1)向本级行中层干部公布;(2)向本级行的职工代表公布。使审计结果基本达到离任者满意,行领导满意,本行职工满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