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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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职能转变的影响 私人资本规模的扩大为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奠定了财力基础,但是如果政府对公共产品存在私人资本的准入限制,那么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仍旧难以实现,所以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上的职能转变是另一个关键影响因素。 我国自市场化改革以来之所以能够实现公共产品的政府垄断供给方式向市场化多元供给方式的不断转变,与政府职能的变化是分不开的,政府改革其供给公共产品职能的原因主要是: 1,由于大量的公共产品由政府直接生产,数量和范围越来越多,各种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首先,是公共产品生产的无效率与低质量,由于政府长期以来是公共产品的垄断供给者,其自身缺乏动力去降低成本和进行技术创新,从而导致了X-非效率现象的出现;其次,是由亏损所引起的财政困境,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的高成本引起了大量公营事业部门的亏损,进而对财政形成了强大的支付压力,例如,我国邮政的亏损就是个老大难问题,根据今年发布的经济普查第三号公报显示,今年我国邮政业亏损额高达11亿元;最后,公共产品垄断供给导致的寻租和腐败现象也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不满,迫使政府对这种行为进行治理。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活动主要集中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而不同的政府职能理念则决定了政府在公共产品上的供给范围和介入的程度,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对我国政府职能理念的转变起着很大的影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政府改革的浪潮,走向一种称为“新公共管理”的模式。“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是公共选择理论,它的基本观点是“通过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界定来解决政府面临的困境;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全面引入市场机制,私人企业、非盈利性公共组织、半独立性公共公司、政府机构等各种类型的组织都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在公私之间形成竞争”。我国在公共产品供给上逐渐打破政府垄断局面,引入市场机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新公共管理”思想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制度创新的影响 制度创新是指制度主体通过建立新的制度构建以获得追加利益的活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制度创新能够增加私人投资者的潜在利益,从而推动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公共产品供给中的制度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公共产品产权制度的创新。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供给,因而公有制就是公共产品产权制度采用的唯一形式。但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和由此引致的对公共产品需求的日益扩大,通过政府单独供给所有的公共产品变地越来越困难。于是,逐渐壮大的私人资本迫切要求改变这种公共产品产权全部公有的状况,期望通过产权制度的创新使私人也参与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公共产品产权制度进行了两方面的创新,一是使私人获得公共产品的所有权,即公共产品产权的私有化,这主要通过私人从政府手中购买公共产品所有权来实现;二是公共产品经营权的私有化,即在公共产品所有权依然归政府所有的前提下,由私人承担公共产品的日常经营活动。 2,公共产品融资制度的创新。公共产品由于要满足众多消费者的需求而要求有较大的初始投资规模,而且许多公共产品建成后还需要巨大的日常维护支出,这使得单个私人资本往往无力承担。因此,私人投资者迫切希望通过融资制度的创新将零散资本集中起来,从而可以进入公共产品供给领域。这样一种需求激励着私人投资者不断去寻求并探索出各种各样新的融资制度和工具,其中比较典型的有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私合营)、ABS(资产证券化)等。 四、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技术进步和政府职能转变创造了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条件,为私人资本的深入参与打下了基础,而私人资本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各种制度创新更是增强了市场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我国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的发展打破了原先政府独家提供的垄断格局,在公共产品上逐步培育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企业在竞争中成为市场主体,有效激发出企业经营的积极性,这一方面提高了我国公共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也缓解了财政压力。所以,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无论是从提高公共产品经济效率还是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平角度出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知识经济下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鼓励和引导有力推动了私人资本的积累与集聚、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也不断进行着转变、同时制度创新的步伐也时刻没有停止,在这样的条件下,我国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必定会继续深入发展下去。 但是,在对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前景看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障碍。当前私人资本在公共产品上的投资潜力、经营积极性与能力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许多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还处于低效率状态,公营事业单位亏损的现象也仍然存在。而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与各种体制性障碍有关:首先,对私人资本的市场准入仍旧存在若干“禁区”或者设置苛刻的条款,从而导致了私人资本难以进入公共产品的供给领域。例如,据统计,在基础设施方面,2000年北京、上海、山东等14个地区的民间资本投资比例均不到10%,基础设施成为私人资本投资的一大禁区,另外,金融、旅游、卫生等新型服务行业的民间投资也同样存在很大的进入困难。其次,在公共产品产权制度上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的保障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而优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公共产品的市场有效供给必须以对私人产权的制度保障为前提条件。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在公共产品产权制度上仍颇有争议,各种相关法律也十分薄弱。因次,破除垄断部门的利益特权、从体制上根除市场准入的“禁区”,健全公共产品的产权制度,保护私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是未来进一步深化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参考文献] [1] 陈共. 财政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 樊丽明,石绍宾. 公共品供给机制:作用边界变迁及影响因素[J]. 当代经济科学,2006,(1) [3] 樊丽明,石绍宾. 技术进步、制度创新与公共品市场供给:以基础设施发展为视角[J]. 改革,2006,(2) [4] 赵奉军. 论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变革[J]. 中国改革,2003,(4) [5] 邹东涛,秦虹. 社会公用事业改革攻坚[M].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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