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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关于实施“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促进我省农村奔小康的
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下发《关于实施“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促进我省农村奔小康的意见》的通知

(湘科农字〔1998〕第47号)

各地(州、市)科委,县(市、区)科委(局):

为加快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奔小康,我委决定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组织实施“湖南省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现将《关于实施“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促进我省农村奔小康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农村科技处联系。

附件:关于实施“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促进我省农村奔小康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

附件:

关于实施“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

促进我省农村奔小康的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农村小康目标的指示精神,为推动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实现小康目标,省科委决定,从1998年起,组织实施“十百千星火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十百千工程”),即在总结全省星火技术密集区(以下简称“密集区”)、星火科技示范乡镇(以下简称“示范乡镇”)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到2000年, 原有8个密集区、20个示范乡镇扩大到10个密集区、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星火科技示范村 (以下简称“示范村”) 。“十百千工程”是我省广大农村依靠科技进步, 实现星火科技燎原,推进全省农村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为此,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一面旗帜,面向一个战场,围绕三个层次,突出三个重点, 强化二个意识, 作出一个贡献。即:高举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伟大旗帜,面向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三个层次,突出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区域性支柱产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训三个重点,强化科技和市场经济二个意识,为我省广大农村依靠科技发展经济和奔小康作出新贡献。

2、工作思路:实施“十百千工程”,采取“分级负责,滚动管理,分步实施,试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办法。

一是分级负责。省科委主要负责“十百千工程”的宏观管理,重点抓密集区建设;地(州、市)科委主要负责对本地区内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的管理,重点抓示范乡镇建设;县(市、区)科委(局)重点抓示范村的建设和管理。密集区由省科委授牌,示范乡镇、示范村分别由省科委委托地(州、市)行署(人民政府)及县(市)人民政府授牌。牌匾由省科委统一样式、规格,地(州、市)、县人民政府自制。建设任务由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所在地政府承担(示范村的建设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村委会具体承担),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充分发挥地(州、市)、县、乡(镇)各级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职能和主观能动性。

二是滚动管理。对“十百千工程”的实施采取动态管理,各地(州、市)县在参照省科委制定的有关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与考评奖罚办法,优胜劣汰,奖优罚劣。

三是分步实施。一方面,各地要依据本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选点标准和实施方案。“十百千工程”的实施分三年完成,每年建设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数目,各地可按照标准选点并组织向省科委推荐,经省科委审核批准后,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另一方面,各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要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年度组织实施落实。

四是试点示范。密集区、示范乡镇建设在已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全省逐步推广。示范村的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1998年,省科委在全省认定的示范村中,会同有关地(州、市)、县、乡(镇)选择一批有一定特色、各方面基础较好的示范村进行重点试点, 各地(州、市)也要会同有关县、乡(镇)抓一批试点示范村,示范村试点中要突出科技示范户的培育、示范项目的培植、支柱产业开发和人才培训,探索示范村建设的新鲜经验,以点带面推广到全省1000个示范村。

五是整体推进。首先,在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中,通过引进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品种,引导、扶植发展一批区域性支柱产业及产业化项目,辐射扩散到周边地区,引导区域经济的整体推进。其次,要正确区分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三个不同层次,它们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的特性;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不同层次内,既有区位差异,又有基础差异。因此,在实施“十百千工程”时,既要找准共性,又要突出个性(即特色),将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第三,通过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建设,在不同区域内建立三个不同层次的示范样板,以科技为依托,带动全省农村经济的整体推进。

3、主要任务及目标:主要任务是围绕指导思想确定的三大重点,加强科技示范、科技开发、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重点抓好支柱产业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的培植;抓好人才培训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抓好“两高一优”农业和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质量,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具体目标是:

到2000年,在扶植发展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中,培植50个有一定规模的龙头示范企业, 有50%的产业和产品实现产业化经营;重点引进、推广30项量大面广的新技术、新成果;发展科技示范户30万户;组织先进实用技术培训100万人(次),科技入户率达100%,每一农户掌握1-2门先进实用技术;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率达95%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家畜家禽良种复盖率达8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工业达50%,农业达60%;建立各种形式科技服务组织2000个;力争10个密集区工农业总产值达740亿元, 财政收入达50亿元;100个示范乡镇工农业总产值达975亿元, 财政收入达13亿元;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250元、1300元、1400元 (按90年不变价),基本实现小康。

二、选定标准

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选择认定必须坚持高标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一个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

2、有较强的科技意识。当地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较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经济已成为自觉行动。

3、有较强的经济实力,集体经济基础较好,能依法保证科技投入。

4、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发展潜力大。通过技术进步,能较快地形成规模经济,在同类经济区域具有典型性的代表性,对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5、有科学合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正在认真组织实施,效果良好。

6、有较完整的科技管理网络和科技推广、服务组织。

7、有一定的培训基地和设施,培训网络健全。

三、主要措施

1、政策扶持,加大管理力度

一是强化政府行为。各级科委在政府的领导下,要加强对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管理与指导。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所在地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县、到乡(镇)到村、到组、到户(人)。

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所在地政府要制定落实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地方性政策,重点放在有利于改善科技进步环境,有利于新技术、新成果引进推广和人才引进、培训的良性发展上。

三是实行激励机制。省科委在完善现行的密集区、示范乡镇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示范村的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奖励政策。对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定期进行考评, 实行滚动管理, 扶优扶强。各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本意见和省有关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密集区的考评由省科委组织进行;示范乡镇的考评由地(州、市)组织进行;示范村的考评由县(市、区)组织进行。全省每年密集区按20%左右,示范乡镇、示范村各按10%左右比例评优(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评优,由地、州、市分别按20%、15%的比例推荐报送省科委组织评比),由省科委授予“湖南省优秀星火技术密集区”、“湖南省十佳星火科技示范乡镇”、“湖南省百强星火科技示范村”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各地对本地区内的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评优和表彰奖励,由

各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项目引导,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科委对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重点支持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技术集成与组装配套以及龙头企业的培植,引导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公司+ 农户”模式的农业产业化集团, 发展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实现产、供、销,科、工(农)、贸一条龙经营,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3、科技下乡,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

一是加强农科教结合。一方面,省科委牵头组织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成立实用技术巡回指导团,每年开展1-2次科技活动,到乡、到村、到组、到农户进行实用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地(市、州)、县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类似的活动,做好技术与人才的引进和技术的综合配套工作。另一方面,密集区、示范乡镇、示范村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系,邀请他们来乡、来村巡回或驻点指导工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积极配合,支持这项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量大面广的先进实用技术与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的培训,引导星火培训基地、乡镇农科教中心等走技术培训和综合开发相结合的路子,既能服务农民,又壮大自身实力。

三是加强引进推广。重点组织一批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进行推广, 在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优先保证。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特别是乡镇企业,推广应用一批起点高、附加值高的技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

4、加强领导,加大协作力度

在实施“十百千工程”中,要坚持“政府指挥、科委牵头、部门协作、共同搭台、社会大合唱”的原则,全省上上下下,齐心协力,搞好这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各级科委之间的协作。省、地、县、乡科委(局)要积极配合,做到政令畅通,全省一盘棋。

二是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各级科委(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牵好头,当好政府的参谋,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这项工作真正成为政府行为。

三是要加强科委(局)内部各单位之间的协作。科委(局)内部各处(科、股)室,要在委(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积极配合,密切合作,劲往一处使,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委(局)的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实现预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