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掉进了同乡设置的陷阱里
据参加过考察的专家评估,这些设备国际行情就是两千六百万美元,没有特殊原因,对方是不可能把价格降下来的。董事会开会研究时,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样做风险太大,不同意接受上海同乡提出的条件。另一种意见认为能为资金困难的集团公司省下三百万美元,这个风险值得冒。
伏灿良力主后一种意见,因两种意见僵持不下,最后董事会表决,后一种意见得到多数票。
就是因为这种付款方式,面对一堆废铁而无法向生产厂家索赔,而那位上海同乡则早已失踪,去向不明,连电话也换了。骗到如此之大的一笔巨款,足够他挥霍享受的了。因花了两个多月时间找不到那位上海同乡,他们才被迫而且毫无希望地与生产厂家联系。
因为他们到过生产厂家考察并签了购销的意向书,多次接到他们查询电传之后,生产厂家终于派出人员来沪了解,并带来了律师与一切有关资料,证明该厂既没收到过货款,也没发运过设备,虽然签了购销意向书,但这没有法律效力,即使签了合同,这种情况也不能算合同执行,因此他们无权向厂家索赔,厂家只能对他们的受骗表示同情。同时,厂家代表表示,鉴于他们受骗损失惨重,如果他们还需要采购这批设备,厂方可以在价格上优惠考虑。
他们这才意识到掉进了一个自己同乡精心设置的陷阱里。
赵志强找到的与伏灿良接触的机会就是他刚刚和设备生产厂家谈判后,和几个部下满脸愁苦心事重重经过饭店大堂时。
这个打击,对集团公司无疑是雪上加霜。尽管是董事会的决定,但他是董事长,这个决定是在他力主之下通过的。无论怎样,他难逃责任。这种渎职行为,可大可小。小,可以说是在经济转轨时期交的学费而不了了之;大,可以渎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几年刑。
事情发生之后,他早已作好了思想准备。
货款是不可能追回来了,索赔也是镜中花井底月,根本不可能的,他采取的对策是:作好最坏打算,上审判台,判几年刑,当然,凭他的身份和关系,凭他多年无私无悔的贡献,最多是缓刑。
对可能的后果,他的估计是乐观的。他的朋友们的估计也是乐观的。他的档案都是光彩的记载,他为企业发展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他的那些荣誉头衔,他在企业红火时建立起来的方方面面的关系,他的上级同事朋友,都是保他救他的有利因素。朋友还劝他,为争取主动,自己先提出引咎辞职,以退为进。
尽管对前景的估价乐观,但他仍然提心吊胆,怕发生意想不到的事。世上的事总是这样,越怕发生,越会发生,想躲也躲不了。
刚从电梯出来,急匆匆地走到饭店大堂门口,一位女服务员赶上前来叫住他,递给他一张纸条,说道:“有位先生在酒吧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