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的运送
运送比特是比深陷杀价竞争泥潭的民航业还要糟糕的生意。电信业受制到了非常厉害的程度:尼奈克
斯公司只能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Brook1yn)最阴暗的角落设置电话亭这种电话亭的寿命只有48小时,而
不受管制的竞争者却可以把电话亭设在繁华的第五大道和公园大道上,乃至航空俱乐部的休息室中。
更糟的是,电信业的整个价格体系都即将瓦解。今天的通信费用是由通信的时间、距离的长短或比特
的数量来决定的,这三种标准很快都将成为空头标准。现有体系在时间(从1微秒到1天)、距离(从1英
尺到50000英里)和比特(从1比特到200亿比特)三方面的各种极端情况的冲击下,正在出现巨大的裂缝。
过去,当各方面的差异还没有这么极端化时,这种体系运行得还不错。当你使用9600比特/秒的调制解调
器时,会比2400比特/秒的调制解调器通信时间更短,因而可以少付75%的费用。但是,谁会在意其中的
差别呢?
然而,现在影响面扩大了,我们的确很在意费用的差距。以时间为例,假如不考虑传输速度和比特数
量的话,是不是我就得相信看两小时电影和进行30次不同的为时4分钟的通话,应该付同样的钱呢?假如
我可以用125万比特/秒的速率发传真,那么,我需要付的费用真的只有目前传真价的1/125吗?假如我
在采用非对称数字用户环线的电影频道上,以16000比特/秒的速率附带传输声音的话,我真的只需要为
两小时的通话付5分钱吗?假如我岳母出院回家的时候,带着一个远程监控的心脏起搏器,必须利用一条
通到医院的开放线路,以便医院每小时监控几个随机布置的比特,我们能像计算《乱世佳人》影片的120
亿比特的传输费用一样,为这类比特计费吗?试着弄清楚这个商业模式看看!
我们必须发展出一套更聪明的办法。这种办法可能不是把时间、距离或比特数当作主要变数和计费
标准。也许应该让大家免费使用带宽。我们根据所购之物的价值来购买电影、远程健康监控设备和文件,
支付的费用中并不包括传输信道费。如果根据玩具中所包含的原子数量,来决定玩具的出售价格的话,未
免有些不近情理。现在该是好好了解比特和原子所代表的意义的时候了。
如果一家电信公司的管理层,将公司的长远战略仅仅局限在运送比特上,那绝对不符合股东的最大利
益。拥有比特或使用比特的权利,以及大大提高比特的附加价值,都必须是公司长远战略的一部分。否则
的话,将无法增加收益,电话公司会面临灭顶之灾。因为,在这一行业中,电话服务正迅速变为一种商品,
其价格由于激烈的竞争和越来越多的带宽而日益跌落。
在我逐渐长大成人的时候,每个人都痛恨电话公司(成年后,我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一讨厌的东西)。
50年代,每个小孩肚子里几乎都藏着一些骗电话公司的诡计,大家都把它当成冒险游戏一样,乐此不疲。
今天,有线电视公司荣幸地成为新靶子,因为许多有线电视公司服务不佳,却还不断涨价。更糟的是,他
们并不是“大众传输工具”,这帮人还控制着线路中的传输内容。
由于最初开播有线电视的本意是进行多种社区服务,有线电视业享尽了不受管制的垄断行业的种种好
处。当有线电视经营者开始组合、发展成为全国性网络时,人们才注意到这些公司确实不仅控制了电信通
道,同时也控制了传播内容。和电话公司大不相同的是,除非在地方性和社区性服务上,它没有义务提供
“路权”(right-of-way).。
电话业的管制建立在一个简单的原则基础之上:每个人都有权使用电话线路。但是,假如宽带系统比
较接近今天的有线电视。系统而不是电话网络的话,那么情势就变得暖昧不明了。假如给予他们选择机会,
频道拥有者是否会欣然迎纳节目内容的拥有者,而置公平的原则于不顾呢?对此,美国国会怀有深深的不
安。假如你既拥有频道,又能掌握传播内容,你还能维持超然的立场吗?
换句话说,假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迪斯尼公司合并的话,小朋友观赏迪斯尼出品的米老鼠卡通,是
不是就会比观赏兔宝宝(Bugs Bunny)卡通便宜许多?
跟谁结盟?
1993年秋,当贝尔大西洋公司同意以214亿美元,买下有线电视巨头电信公司时,研究“信息高速公
路”的学者都把它视作一个重要信号:数字化时代真正到来了!这次购并仿佛就是剪彩仪式。
然而,这一购并不仅有悸于相关法规的逻辑,也有违常识。电话和有线电视从来就是对头,法规也
排除同时经营这两类业务的可能性,并且,环状和星状网络更是水火不相容。此举单单投资水平之高就已
令人膛目结舌。
4个月后,当贝尔大西洋公司与电信公司的交易告吹时,钟摆又荡向另一个极端,新的论调出现了:
购并的失败将延迟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工期。数字化时代骤然之间又显得遥遥无期了。电信公司的股票价
格下跌了30%,其他相关的公司也遭池鱼之殃。庆祝的香摈只好再倒回酒瓶之中。
但我的观点是,这并不是多么严重的灾难。事实上,贝尔大西洋公司和电信公司的协议是最没有意思
的企业购并案之一。这有点像销售不同尺寸水管的两个供应商决定要合并产品目录一样。这场购并根本与
深层次的传播频道与内容的结合无关。频道与内容的结合,意味着比特生产和比特传输连成一体。1994年,
迪斯尼公司和好莱坞之王迈克尔.奥维兹各自与3家地区性电话公司结盟,这才是更有趣的事情。
消费电子业一直试图与娱乐公司结盟。原则上说,这是个强有力的想法,但到现在为止,却未见多少
协调成功的例子,原因在于各种各样的文化差异。当索尼公司斥资购买CBS唱片公司(CBS Records)和当
时的哥伦比亚影片公司时,美国一片哗然。就像洛克菲勒中心(Rockefeller Center)易主一样,日本人的一
掷于金,引发了一场关于国家文化遗产是否不仅在象征意义上、而且在实际形式上也已为外国所控制的争
论。当松下公司在不久之后买下MCA公司时,美国人更加震惊,因为MCA公司的董事长刘.瓦瑟曼(Lew
Wasserman)在许多人心目当中,是最能代表美国作风的企业领袖。我还记得,当我在第一次石油危机后
造访MCA公司总部时,看到电梯按钮上贴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瓦瑟曼的话:“为了你的健康和你的国家,
请向上爬一层楼梯,或向下走两层楼梯。”这些购并案制造了巨大的文化鸿沟,这道鸿沟不仅横亘于美国
人和日本人之间,也横亘于工程师和艺术家之间。到目前为止,日本人购买的公司都经营得并不成功,我
怀疑将来也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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