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论从成本的角度解释企业失信的经济原因。交易成本论认为若失信行为不能够产生足够的经济损失,失信行为就会继续下去;相反,如果失信的成本大于失信产生的收益,则失信行为将因失去利益驱动而减少甚或消失。
某些企业不讲信用,就是因为拖欠银行贷款后往往可以受到某些行政管理部门的财政豁免、挂帐或债转股等政策的扶持,从而使其不能真正感受到失信所带来的成本损失。
可见,要减少失信行为、创造良好信用环境,就必须建立起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只要失信招致的损失大于失信取得的收益,企业就没有动力做出失信的决策,企业自律才会逐步实现。
交易成本论还解释了信用服务机构产生和发展的经济根源。信用交易双方需要相互了解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完成,也可以委托给一个可信的信用服务机构来完成。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必须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交易对手的数量、距离、时间、专业性、业务复杂程度等。
一般而言,自己完成比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完成所发生的交易成本高。因此,交易方会更多地选择委托信用服务机构的方式,这就推动了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行业的发展。从交易成本论可以看出,专业信用服务机构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的必然,有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节约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