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材料及案卷制作要求
根据执法实践,结合环境处罚程序,针对常用环境处罚法律文书,提出案卷制作要求列表如下:
一、立案登记表
1、 载明案件来源和收案日期;
2、 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
3、载明基本案情;
4、载明处理意见和建议;
5、承办人签字并签署申请立案日期;
6、领导签署意见并签署批准立案日期;
二、调查询问笔录
1、 明调查时间、地点;
2、载明当事人、被调查人以及参加人等基本情况,并附具当事人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3、载明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姓名;
4、载明调查人员依法表明身份情况;
5、出示的行政执法证件真实有效;
6、载明调查人员依法签名(盖章)情况;
7、载明被调查(询问)人依法签名(盖章)认可情况,拒签的,载明正当理由;
8、载明当事人生产、经营、建设等基本情况;
9、载明当事人环保义务履行情况,如环保审批、污染防治情况等;
10、能证明案件有关合法性事实;
三、勘验笔录
1、载明勘验现场地理方位(图示)、勘验方法、勘验设备以及勘验事实等情况;
2、载明勘验结果;
3、其他事项要求同调查询问笔录标准1-7、10; 询问证人笔录(10分)
4、附具证人身份证明材料;
5、附具证人资格和能力说明;
6、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以及住址等基本情况;
7、其他事项要求同调查询问笔录标准1-7、10;
四、计算机数据和视听资料
1、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2、声音资料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3、附具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五、监测报告等鉴定结论
1. 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
2. 附具鉴定的依据和鉴定方法说明;
3. 附具鉴定部门和鉴定人资格的说明;
4. 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六、调查终结报告
1. 载明承办(报告)人,并由承办(报告)人签名;
2. 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和调查经过;
3. 载明处理意见;
4. 载明审议员审查意见,并有审议员签名;
5. 载明领导签批意见、签名和签署日期;
6.如认定为违法行为,应载明认定的违法事实和证据;
7. 载明违法行为性质、处罚依据;
8. 载明处罚内容,并按量罚细则提出量罚意见;
七、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审批
1. 有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2. 有案由;
3. 载明违法事实、调查情况、主要证据、违法行为性质、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并按量罚细则提出处罚意见;
4. 审议员签名并签署日期;
5. 审议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签署日期;
6. 载明领导签批意见、签名和签署日期;
八、事先(听证)告知书
1. 载明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地址;
2. 载明违法事实、证据;
3. 载明处罚内容和依据;
4. 载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权(要求听证权);
5. 载明处罚主体名称(盖章)和作出告知日期;
九、听证通知书 (若当事人要求听证)
1. 载明当事人名称;
2. 载明听证事由;
3. 载明听证时间和地点;
4. 载明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书记员;
5. 载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6. 载明组织听证机关名称(盖章)和作出通知日期
十、听证会笔录
1.载明听证事由;
2.载明召开时间、地点;
3.载明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书记员;
4.载明当事人代表及其代理人;
5.载明听证会要求和纪律;
6.载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7.听证会参加人签字;
十一、处罚决定审批 (重大案件集体审议)
1. 载明审议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2. 载明报告人、记录人和参加人员;
3. 载明报告内容;
4. 载明审议观点;
5. 载明最终处理意见,并由审议小组成员签字并签署日期;
十二、处罚决定书
1. 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
2. 载明违法事实、证据;
3. 载明处罚内容和依据;
4. 载明申请救济权和提起行政救济的期限;
5. 载明处罚主体名称(盖章)和作出处罚日期;
十三、缴纳罚款通知书
1. 载明机构代码;
2. 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3. 罚款数额和处罚决定要求一致;
4. 载明处罚决定文号、作出日期和缴纳罚款期限;
5. 载明滞纳金要求;
6. 载明申请强制执行要求;
7. 载明制发机关名称(盖章)和制发日期;
十四、送达回证
1. 载明送达文书名称、文号;
2. 载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
3. 载明送达方式;
4. 送达人签名;
5. 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盖章),并签署接收日期;
6. 载明不能送达理由;
十五、结案报告
1. 载明处理经过(包括案件来源、案件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意见、案件执行情况等)。
2. 载明报告人意见和建议;
3. 载明领导签批意见、签名和签批日期;
4. 附具罚款票据;
十六、立卷
1. 一案一卷;
2. 一卷一号,编号一致;
3. 载明卷内目录项目序号、名称和对应页码;
4. 卷内材料为原件;
5. 必要案卷材料无缺失;
6. 文字记录内容准确;
7. 文字记录清楚、规范,无错别字,涂改、模糊处有责任人签字(盖章或捺手印)认可,格式化部分填写准确、细致、无漏填;
8. 卷内材料一般按发生日期排列有序,并编写页码;
9. 装卷整齐、整洁,卷内材料无破损;
10. 其他立卷事项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