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局党政联席会讨论事项


  

  提请讨论事项

  根据8月12日政府召开的市“十一五”规划编制阶段工作的安排和分工,我们须分别配合市发改委、国土局、外事办、环保局搞好四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所有工作要求于8月底完成。其中,我们具体负责产业发展规划中“农林牧渔发展规划及布局”、土地利用规划中“农业用地规划及布局”。

  关于产业发展规划自去年7月开始已经进行了前期课题的调研和规划的初步拟定,形成了专题论文和规划(含政府重点投资专项规划)讨论稿,进行了一次由各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征求意见活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指出“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发展建设规划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今后,未列入规划的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批,农业项目500万元以下不予列项。所以各单位如有新的修改意见,请于8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补充内容书面送生产综合科汇总。

  关于农业用地规划及布局,意指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各门类发展的规划、布局要求,需要由土地作载体和支撑的,现在就要在全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予以列出和说明,否则将来不安排用地计划和指标。此案提请党政联席会研究并提出后五年重点规划和发展项目的用地建议,以便统一汇总上报。

  旅游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规划请有关单位提出初步意见书面送生产综合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