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发挥妇联自身优势,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妇女工作的一大历史使命,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和挑战。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
(一)充分认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农村妇女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的60%以上,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建设XX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广大农村妇女是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她们素质的高低、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不仅关系妇女自身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建设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刻认识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意义,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化对建设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组织和动员广大妇女参与建设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
(二)妇联组织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的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带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激励农村妇女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外输内转结合、创业就业并举、培训维权齐抓”的工作思路;建设“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五个服务平台;按照“重心下移、互动联动、抓点带面、统筹推进”的工作方法;实现“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挥优势,动员广大妇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联宣传、组织、教育、服务妇女的工作优势,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充分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领广大妇女在"生产发展"中创佳绩,在"生活宽裕"中建新业,在"乡风文明"中做贡献,在"村容整洁"中显身手,在"管理民主"中有作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促进妇女自身发展和进步。
(一)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创造新业绩。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建设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和根本目标。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提高农村妇女素质、组织妇女发展生产、帮助妇女增收致富,作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优势,为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市妇联与农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推动妇女培训列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统筹部署、同享资源、共同评估。充分利用农村普通学校、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等教育资源,发挥市、区、乡、村培训服务网络的力量,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技能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全市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对广大农村妇女开展科技知识、职业技能、农业新技术、文化健康、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培养一批女科技致富带头人、一批女创业致富带头人、一批女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一批女经纪人,把庞大的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
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市、区、镇、村四级科技服务网络,依据市场需求和农村妇女要求,以“面向农村、服务农业、致富妇女”为主题,以赶科技大集、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咨询、科技咨询热线等方式,使农业科技真正下乡入户,为农村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科技服务。
加强示范带动。通过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一批“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一批“妇”字号龙头大户和一批新农村建设“巾帼示范村”,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促进就业创业。发挥我市工业城市的优势,深入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围绕城乡妇女的创业就业,引导广大妇女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推动项目开发、小额信贷、就业指导、跟踪扶持的“一条龙”服务网络建设,引导城市“巾帼文明岗”为农村妇女服务,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就业创业。
(二)在促进农村文明和谐中显身手。乡村文明、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妇女在农村文明建设中做贡献。要以五好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为主题,以提高家庭成员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重点,以美德教育、文明行为、文化知识、健康娱乐、环境美化、节约消费“六进家”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农村家庭中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家庭环保、家庭节约等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和谐家庭、新农村示范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开展适合农村妇女和家庭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推动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改善,引导农村妇女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在促进农村民主管理、社会稳定中做出新贡献。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民树立法制观念,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各级妇联要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民主管理,在促进农村民主管理、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深入宣传和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增强农村妇女维权意识。要进一步发挥社会化维权网络的作用,发挥16038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的作用,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坚决惩治和消除侵害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切实为她们排忧解难。要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妇女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有效维护农村稳定。
三、加强自身建设,为广大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组织带领妇女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把妇联组织建设好,提高广大妇联干部素质和能力。各级妇联要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以农村妇女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基础,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关键,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为引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夯实基础。要加强乡镇、村妇女组织建设。采取聘任乡镇妇联科技副主席、选派女科技人员挂职等方法,充实乡镇妇联力量,切实加强乡镇妇联建设。要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妇代会建设,选配自身致富能力强、能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优秀妇女进妇代会班子。积极推进妇代会主任进“两委”。要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妇女组织。发展壮大“巾帼文明队”、妇女专业合作社、女农民技术员协会、巾帼科技服务队等各种形式的新型农村妇女组织,提升农村妇女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广“妇联 协会”、“妇联 合作社”、“妇联 联谊会”等组织模式,加强农村妇女组织与各类妇女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扩大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在流动妇女集中的地方建立妇女组织,加强流动妇女工作,维护流动妇女权益。要发挥阵地、基地作用。建好用好妇女组织创办的各种阵地、基地、实体,发挥示范带动、创收服务、凝聚妇女的作用,注重社会、经济、人才效益并举,推动妇女走向市场,带领妇女共同致富。
(二)加强和改进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拓展培训内容。以提高参与建设新农村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形势、政策、科技、法制及现代农业知识等培训,不断提高带领妇女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本领。要改进培训方式。发挥各级妇女培训阵地和现代化培训手段的作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等方式,提高培训实效。注重加强实践锻炼,采取挂职、轮岗等措施,丰富阅历、拓宽视野、提高能力。
(三)完善机制,提高水平。要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统筹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形成服务农村妇女的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将农村妇女儿童事业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社会各界重视和关心农村妇女儿童发展。要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妇女工作的能力,善于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为妇联活动争取资金、协调资源、提供保障。要完善品牌化效能机制。抓好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新载体,打造党政认可、群众欢迎、妇女受益的新品牌。要完善科学化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决策、目标管理、监测评估、表彰激励等制度,为各项工作在农村的全面落实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