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 名胜古迹 人物典故 地方特产 五代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吴越王钱鏐析剡县13乡置新昌县,以新昌乡得名。属越州。宋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属绍兴府。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属绍兴路。明、清属绍兴府。1958年并入嵊县。1961年复置新昌县,1983年属绍兴府。 邮编:312450 区号:0575 新昌大佛 大佛寺